全国人大常委会任命最高法院9名员额法官,仅1名男性!

2022-03-13 16:43:0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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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

(2021年10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)

一、任命金悦(女)、欧海燕(女)、徐飞(女)、韩锦霞(女)、彭娜(女)、秦冬红(女)、蒋科、单立(女)、徐红妮(女)为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。

二、免去王碧芳、王云香(女)、熊俊勇的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。

附部分任职人员简历

徐飞

徐飞:女,1977年10月出生,汉族,中共党员,法学博士。自2007年起开始从事知识产权审判工作,多次荣立个人三等功。主审的多起案件被评为“中国法院十大知识产权案件”“上海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例”“上海法院年度精品案例”“上海法院年度裁判文书”等。在全国、省市级刊物上发表数十篇调研文章。

曾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工作,先后任民三庭书记员、助理审判员、审判员、审判长、副庭长。2009年8月至2010年6月为耶鲁大学“FOX”国际学者。2014年12月任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审判员。2019年2月任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审判员。

韩锦霞:女,1980年5月出生,河北深州人,系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审判员。

韩锦霞荣获第三届全国法院行政审判优秀裁判文书二等奖;荣获第三届全国法院行政审判优秀调研成果(报告类)三等奖;荣获第四届全国法院行政审判优秀调研成果(报告类)三等奖;入选2015年度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“十大办案能手”。

金悦

欧海燕

欧海燕:女,苗族,湖北利川人,中共党员,1978年2月生,研究生学历,法学博士。

2003年7月在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参加工作,历任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书记员、助理审判员、立案二庭助理审判员、民四庭助理审判员、审判员。

2019年2月,欧海燕为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。

2021年4月29日,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,免去欧海燕的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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